美國首先將LT法(鱟變形細胞溶解物試驗)作為檢測內毒素的法定方法。在美國藥典第20版(1980)的細菌內每素一項中對LT法亦進行了詳細的介紹。繼美國以后,許多國家(特別是歐洲國家)紛紛仿效,亦已將LT法作為檢測內毒素的法定方法?,F以美國為例,來說明這種法定的LT法。
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(FDA)對廠家提出了一條準則。FDA認為對于應用于人類的藥物、生物制劑、獸用藥物及醫療器械必須將LT法作為法定的終產品(end product)內毒素檢測方法,廠家只有遵循這個原則并按介紹的方法操作后,其產品才能得到FDA的承認。
LT法作為法定的內毒素檢測方法,在進行測定時必需作①測定鱟試劑的敏感性;②抑制與增強試驗。
在鱟試驗的操作過程中,各個實驗室之間必定有差異。檢測人員必須應用同一批鱟試劑及同一批內毒素作4~8個稀釋度的試驗,以2倍倍比稀釋以便取得適宜的終點范圍作LT。終點內毒素量應以ng/ m1表示,然后換算成log值,計算標準差(SD)。如果4個稀釋度的SD值小于或等于SD值的99%限值,則此方法是可用的。如SD超過比值,則應采用8個稀釋度的試驗,計算新的SD值。此時,如SD值仍超過8個稀釋度SD的99%上限值,則此方法由于變異太大不能采用。在重新試驗前應找出原因并進行糾正。
如實驗室通過了上述變異試驗,則應以一系列濃度的參考標準內毒素(RSE)或對照標準內毒素(CSE)檢查鱟試劑的敏感性,如果鱟試劑的敏感性差異不超過標定值的2倍稀釋,則認為是滿意的。
一種藥物含不同濃度的標準內毒素(敏感性以鱟試劑標定》,然后與水中的一系列同種內毒素濃度進行比較。標準系列的內毒素檢測結果與藥物中的內毒素檢測含量進行比較,其差異不應超過兩倍稀釋濃度。原則說明此種藥物有抑制或增強現象。
由不同濃度不同活性要素組成,而其它成分相對恒定的藥物,只需測最高和低濃度即可,如果每種濃度均表明有抑制或增強,則每種濃度均需進行抑制/增強試驗。
所有法定的藥物檢測均需在未稀釋或在適當稀釋后測定。稀釋倍數不能超過最大有效稀釋(Maxium Valid Dilution,MVD),否則其中的內毒素經稀釋后濃度過低而不被LT法檢出。
如果藥物表明有抑制或增強現象,則應服從RT法。此時,RT法仍將是檢測藥物內毒素含量的適宜方法。至少應檢測3個生產批次終產品的抑制及增強試驗。如果藥物的加工制造過程改變,或藥物的配方或藥物中某種特殊要素的來源改變,則每種藥物至少要對3種單位重復測定抑制/增強試驗。如鱟試劑的生產或鱟試劑批號更變時,至少每種藥品要對1種單位進行重復測定。